塑料检查井钻进过程中,注入井内的泥浆应保持性能稳定,应每隔4h 或每钻进15m测量一次泥浆的各项性能指标,并应符合下列 规定
使用液体冲洗介质时,相对密度应保持在1.10-1.36; 马氏漏斗黏度应保持在28S-42;; 失水量不应超过20m1/30min; 大于200目的颗粒体积含量应为2%-4%。
7.3岩性鉴别
7.3.1管井地层岩性的划分应根据物探测井资料及钻进岩屑综 合分析确定。当无物探测井资料时,采取土祥和岩样应符合下列 1松散层地区,含水层宜取土样一个; 2岩体地区,应根据采取的岩芯或返出的岩粉确定。
7.3.2松散层土类型的划分应符合表7.3.2的规定 表7.3.2松散层土类型的划分 规定
类别名称说 明
碎石土
漂石
圆形及亚圆形为主,粒径大于200mm的颗粒质量超过总质量
的50%
块石棱形为主,粒径大于200mm的颗粒质量超过总质量的50%
卵石
圆形及亚圆形为主,粒径大于20mm的颗粒质量超过总质量的
50%
塑料检查井水样采集与送检
抽水试验结束前,应根据水用途或设计要求采集水样进行
7.7.1 检验。
7.7.2采集水样的容器应符合下列规定 容器应选用硬质玻璃瓶或聚乙烯瓶; 容器应洗净。采样时,应用采样水冲洗三次
7.7.3水样应在抽水设备的出水管口处采集。采集数量宜为 2Z-3Z。特殊项目水样的采集量与采集方法应符合特殊项目的有 关规定。
7.7.4卫生细菌检验用水的水样容器应进行灭菌处理,并应*** 水样在采集、运送、保存过程中不受污染。
7.7.5水样采集后,应贴上标签置于阴凉处 需要加入俣存剂的水样应符合加入保存剂的有关规定。
塑料检查井观测孔也应进行洗孔,宜洗至水位变化反应灵敏。
7.6.8洗井结束后,应捞取井内沉淀物,并应进行抽水试验进行 单井出水能力检验。抽水试验的下降次数可为一次,试验出水量 不宜小于管井的设计出水量。
7.6.9抽水试验的稳定延续时旬应为6h-8h。管井出水量和动 水位应按稳定值确定。
7.6.10抽水试验结束前,应对抽出井水的含砂量进行测定。供 水管井含砂量的体积比应小于1/200000,降水管井含砂量的体积 比应小于1/100000。
7.6.11回灌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回灌试验选用的方法应根据回灌水源情况、回灌地层特征 和技术经济等因素确定; 回灌试验所用水源应与拟提供回灌的水源一致; 回灌试验用水应清洁,不得污染地下水; 回灌试验的要求应根据应用项目的用途和要求确定。用 于补给地下水资源和基坑工程降水时的回灌试验,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《冶金工业水文地质勘察规范》GB50615的规定;用于地下 水地源热泵工程的回灌试验,应符合现行***《地源热泵系统 工程技术规范》GB50366的规定